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不設分類
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,是犯罪行為
葉雪鵬(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)
屏東學廬司法特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車門被刮「米粒大」,要賠新車門合法嗎?